一、 概述與定義
航道警示浮標是一種系泊于指定水域、依靠浮力漂浮于水面的導航助航設施。它如同公路上的“交通標志”和“信號燈”,為船舶提供視覺、雷達甚至聽覺(如裝設霧鐘、霧笛時)的指示,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、高效、有序的關鍵基礎設施。
核心功能:
1.標識航道:標示安全航道的邊界、彎道、中間線,指引船舶在可航水域內行駛。
2.警示危險:標示暗礁、淺灘、沉船、水下障礙物等危險物,提醒船舶避讓。
3.傳遞信息:指示推薦航道、禁航區、施工區域、海底管線、分道通航制等特定信息。
4.輔助定位:作為水上參照物,輔助船員進行船位確定和航線校正。
二、 國際統一分類與標識系統
為了全球航運的統一和安全,國際上普遍采用國際航標協會(IALA) 的海上浮標系統。全球分為兩個區域:
IALA A區域(側向系統):歐洲、非洲、亞洲大部分及大洋洲。紅色在左舷,綠色在右舷。
IALA B區域(側向系統):北美、中南美、日本、韓國、菲律賓。紅色在右舷,綠色在左舷。
中國屬于IALA A區域。 以下介紹均以A區域為準。
浮標主要分為以下幾類:
1. 1.側向標志
指示航道的左右兩側,是航道警示浮標中最核心、最常見的類型。
左側標:
顏色:紅色。
形狀:罐形、柱形或桿形。
頂標:單個紅色罐形。
燈光:紅色閃光。
記憶口訣:“左紅右綠”。船舶從出港方向(從海向港內看)航行時,紅色左側標應位于船舶的左舷側。
右側標:
顏色:綠色。
形狀:錐形、柱形或桿形。
頂標:單個綠色錐形,錐頂向上。
燈光:綠色閃光。
記憶口訣:“左紅右綠”。船舶從出港方向航行時,綠色右側標應位于船舶的右舷側。
2. 2.方位標志
指示危險物的所在方位,并告訴船舶應從哪個方向安全通過(東、南、西、北)。
北方位標:安全區域在標志的北側。船舶應從其北面通過。
顏色:上黑下紅。
頂標:兩個黑色錐形,錐頂均向上。
燈光:白色甚快閃或快閃。
東方位標:安全區域在標志的東側。
顏色:黑色,中間一條寬的黃色橫帶。
頂標:兩個黑色錐形,錐底相對。
南方位標:安全區域在標志的南側。
顏色:上紅下黑。
頂標:兩個黑色錐形,錐尖相對。
西方位標:安全區域在標志的西側。
顏色:黃色,中間一條寬的黑色橫帶。
頂標:兩個黑色錐形,錐頂相對。
3. 3.孤立危險物標志
直接標示在孤立的危險物(如小塊礁石、沉船)之上,表明其周圍為可航水域。
顏色:黑色,中間一條或多條紅色寬橫帶。
頂標:兩個黑色球體。
燈光:白色組閃(2次)。
4.4.安全水域標志
標示該標志周圍均為可航水域,如航道中央或入口。
顏色:紅白相間的豎條紋。
形狀:球形或帶有球形頂標的柱/桿形。
頂標:單個紅色球體。
燈光:白色等相光、長閃或莫爾斯信號“A”(· —)。
5. 5.專用標志
用于指示特定區域,而非航道導航。如:
海洋數據測量浮標、軍事演習區浮標、海底電纜/管道標志、游泳區浮標等。
顏色:黃色。
形狀:不限,但不得與導航標志混淆。
頂標:單個黃色“X”形。
燈光:黃色。
三、 結構與組成
1.浮體:提供主要浮力,通常由鋼材、聚乙烯(PE)、玻璃鋼(FRP)等耐用、抗腐蝕、抗撞擊的材料制成。
2.燈器:安裝在頂部,采用太陽能電池板供電,LED光源,以特定的閃光節奏(光質)在夜間或能見度不良時發出信號。
3.頂標:安裝在燈器上方,是重要的日間標識物,通過其形狀和顏色傳遞信息。
4.錨系系統:包括錨鏈和沉塊(水泥塊、大鐵塊等),將浮標牢固地系泊在預定位置,并能隨潮汐和波浪在一定范圍內擺動。
5.雷達反射器:增強浮標的雷達回波,使其在雷達屏幕上更容易被識別。
四、 核心應用場景
1.港口與航道:標識進出港主航道,引導大型商船安全靠離泊。
2.內河航運:在江河、湖泊中標示航道邊界和淺灘。
3.海上風電場:標示風電場區域和海底電纜路由,警告船舶勿入。
4.橋梁與水下工程:標示橋墩防護區和水下施工區域。
5.海洋牧場與水產養殖區:劃定特定作業區域。
五、 管理與維護
航道警示浮標由海事局等主管機構統一布設、管理和維護。維護工作至關重要,包括:
1.定期巡檢:檢查浮體是否損壞、顏色是否褪色、燈器是否正常工作。
2.位置校驗:防止浮標因風浪、船舶碰撞而移位,確保其位置精確。
3.清潔保養:清除附著的海洋生物(如藤壺)和雜物。
4.修復與更換:對損壞或失效的浮標及時進行修復或更換。
總結
航道警示浮標是一套精密、標準化的“水上語言”系統。它通過顏色、形狀、頂標和燈光這四大要素的獨特組合,向航海者清晰、準確地傳遞航行信息。理解和遵守浮標所傳達的指令,是每一位航海者的基本素養,也是保障海上生命財產安全、保護海洋環境的基石。